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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南京职称评审】关于报送2025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胡老师 | 发布时间: 2025-05-31 | 323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资历业绩。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履行推荐及公示程序,推荐人员须经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讨论 研究同意,对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协助填好《南京市政工专业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公示、上报等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骗取申报评审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会同职称管理部门视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报送。

2.填报材料必须是担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材料,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经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须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测评结果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须按干部管 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须在相关表格(附件2)对应栏目中签名。

4.其他专业初级职称转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初级职称人员 须申报评审,具体条件标准参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22个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2〕1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5.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

6.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7.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参照省有关要求,其业绩成果应高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有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