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市机械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水利工程、轻工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26-09-14
2026年苏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26年扬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26年扬州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等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26年无锡市生物医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评前公示
2026-09-03
(二)关于学历(学位)信息。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申报人员,撤销其申报资格或所获专业技术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四)凡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