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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称评审】2025年度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胡老师 | 发布时间: 2025-05-21 | 55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工作经历填写时,“单位全称”须填实际工作单位的完整名称,不得使用简称。若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需上传有效佐证材料。劳务派遣(代理)人员,需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本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

(四)关于业绩材料。提供与申报人密切相关、内容详实且具说服力的过程性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材料含外文,需同时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版本为准。

(五)关于发明专利。申报人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交本人取得的正式授权的专利登记证书,并提供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一律扫描档案内的原件并上传。

(七)因材料缺少、不完整、未亲笔签名或未盖章原因而被退回的申报人员,须在5天内尽快补齐相应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八)专家推荐意见请附正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并上传至“专家及领导推荐”栏。

(九)本评委会实行电子评审,申报人不必到现场确认,也不必再递交纸质材料。评审通过人员应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和电子证书,彩色打印并在申报表“单位核实情况栏”加盖申报时填写的当前工作单位的公章后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