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度无锡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6〕5号)要求,无锡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10月举行职称评审活动。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从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民航工程、综合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交通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第(一)、(二)条之一者: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3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具备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