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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无锡市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胡老师 | 发布时间: 2026-06-0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压实申报单位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主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所有材料需扫描原件上传。因材料不完整、未签名、未盖章被退回的,须在5天内补齐相应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三)本评委会实行电子评审,申报人无需到现场确认,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应下载并打印彩色《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证书,归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