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度无锡市惠山区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6-06-05
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无锡市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6-06-05
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6-06-05
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6-06-05
关于报送2026年无锡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价)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6-06-05
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6〕5号)要求,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拟于11月举行职称评审活动。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从事石油化工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石油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第(一)、(二)条之一者: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四)在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1 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2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20 年。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资格条件。
三、申报评审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评审流程。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选择“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按提示完成全流程申报(填报要求详见附件)。面试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时间。网上申报:2026年5月22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
(二)绿色通道申报。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石油化工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显著高于《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同一层次破格申报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取得目录中相应职业资格并符合晋升高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
(四)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https://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继续教育模块,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通过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六)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书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七)关于学术成果。论文或论著一般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杜绝无实质性意义的虚假挂名,不得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的论文作为应用型人才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
对于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在上传PDF文件时,须提供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并与论文、论著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等扫描在一个文档中。
1.至少提供一篇技术总结。技术总结应是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的技术工作,由本人独立撰写,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等。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技术总结的项目须与“业绩材料”模块上传的一个项目(含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一致。
2.论文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五、缴费流程
根据有关规定,申报评审材料终审通过后,系统将统一向申报人预留手机号发送缴费通知,须在3日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缴款流程详见:http://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209/23/2022092314385863081347.pdf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实行职称诚信承诺申报。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提供的论文、技术总结、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对已发表论文的核查力度,防止套刊、假刊、增刊、停刊等情况发生。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二)压实申报单位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主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所有材料需扫描原件上传。因材料不完整、未签名、未盖章被退回的,须在5天内补齐相应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三)本评委会实行电子评审,申报人无需到现场确认,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应下载并打印彩色《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证书,归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