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人服发〔2025〕7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5〕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5〕6号)要求,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拟于10月举行职称评审活动。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从事微电子、计算机与网络、信息与通信、电子专用设备与医学信息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技术工作,拟申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下列第(一)、(二)条之一者: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阅《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