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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江苏职称评审]关于报送2025年全市自然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胡老师 | 发布时间: 2025-05-27 | 46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评审费收取标准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苏财综〔2024〕19号)等有关要求,中、高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省自然资源厅将统一通知缴费。评审费由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事业单位以及省有关企事业单位扎口,于评审前统一汇至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账号:3200 0660 4018 0100 11575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汇款用途注明:某单位职称评审费(共计多少人),需另附缴费明细,不接受个人汇款。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4年申报评审未通过者,2025年再次申报须提供新增业绩成果相关材料(新增业绩须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取得,成果突出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各单位不得受理其2025年度职称申报材料。

(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项目规模等级,有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相关标准确定;暂无相关标准的,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项目规模划分参考表》确定(附件5)。

(三)申报有关文件、表格及公示可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中查阅或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四)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规划师资格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面试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评审结果发文公布以后,通过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自主从网上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取回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材料按规定做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