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新闻详情
【江苏电力职称评审】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胡老师 | 发布时间: 2025-06-05 | 3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学历、资历等符合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六)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规定执行。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职称管理权限,结合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工作,便利海外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七)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八)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九)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申报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并单独附纸说明。若无新取得的业绩材料或没有明显改善的,本次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江苏省电力工程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未经网上申报成功人员,现场不收取其申报材料。各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做好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材料要求

1. 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并下载)一式3份,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 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的《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份,A3纸单面打印,及电子文档(WORD版和单位盖章PDF扫描版)。

提交《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电子文档时,须将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简介表-动力/电气-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注:“-”为半角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