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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度无锡市锡山区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胡老师 | 发布时间: 2026-06-0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员集中申报单位和有条件的单位,在省申报平台上申请单位审核账户进行前置审核把关。

  区属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各主管机关应开通审核账户,专人负责对申报资格、专技岗位、专业经历、业绩成果等严格把关,由主管机关同意并履行相应申报程序后,方可提交。

  以上具体操作见附件《评审填报须知》。

  (二)关于学历(学位)信息。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学位需上传原件,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存有疑问的,申报人员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复章)或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三)关于学术成果。为更好地贯彻“不唯论文”的评价方式,体现申报人员的实际专业技术水平,本评委会要求至少提交1篇技术总结报告,不提交视为放弃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技术总结报告、论文、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四)全面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往年评审未通过、本年度继续申报的人员,请认真整理完善业绩材料和学术成果,原封不动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资格终审通过后,将短信发送缴款书号及缴款方式至预留手机号。通过官方小程序及时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作自愿放弃申报(因申报人个人原因无法通联的亦视作放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