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通用类)》(附件2)。
(二) 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1日至7月10日(7月10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不得补报)。
(三) 申报查询
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的“个人中心”→“我的事务”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也可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在“办件”中查询审核情况。
( 四)申报材料报送
1 .申报点选择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通过平台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纸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协会或个人,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路183-2号101室 )。
2 .申报点选择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通过平台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根据市人才服务中心短信要求报送至南京人才大厦,其余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
(五)相关要求
1 .学历学位。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 ;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
2 .社保缴纳。系统自动获取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未获取的,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总部在宁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提交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3 .学术成果。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
(1)所提交的论文如能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
(2)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所有附件上传的大小均不能超过20M。
4. 继续教育。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晋升的重